关于对2020年度、2019年度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
时间:2023-03-01 13:25:26 来源:
按照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《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申请指南》的规定以及工作安排,拟对2020年度、2019年度开放课题进行结题验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课题
2020年度获批、2019年度未结题的开放课题。
二、课题验收(评价)的内容
审查开放课题完成情况,主要包括研究内容完成情况、研究目标完成情况、研究成果交付情况、研究成果对实验室研究工作支持作用等。
三、课题验收(评价)的具体要求
1、验收(评价)方式
采取提交验收报告、形式审查和会议验收相结合方式进行。
2、验收(评价)材料要求
(1) 课题负责人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填写《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验收报告》(见附件);
(2) 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和电子文本各一份,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、目录及论文内容,SCI 、EI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交收录检索报告(原件);
(3)其他成果证书复印件;
(4)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、数据记录等其它资料。
上述纸质版材料按顺序(封皮、目录页、结题验收报告和附件)打印、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后,于2023年3月20日前邮寄至重点实验室;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3、汇报及要求
课题负责人PPT汇报,时间30钟,提问10分钟。PPT汇报内容主要包括:项目的研究内容、取得的研究成果、完成目标情况(重点比对说明)、项目未来展望、经费决算情况等。
4、验收时间
2023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,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如对课题验收相关工作安排有疑问,请电话联系。
5、会议不安排接站,会议期间食宿自理。
四、验收地点
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63号鞍钢集团钢铁研究院。
五、通讯联系方式
联系人:贾春堂
电 话:0412-6721020 /18341269072
邮寄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63号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
邮政编码:114009
Email: 1599721669@qq.com